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在扎实开展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学习途径、延伸教育触角、增强育人效果,组织开展以“学习八项规定精神 争做模范守纪党员”为主题的“党员师生面对面”活动。刘欣雨、汪凤玉、周琴3名学生党员与曾有春、袁金明、翁衡3位老师党员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员活动室,就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面对面”谈认识、谈体会。
学生党员就落实这一精神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以及对学生党员的具体要求向教师党员提问咨询,支部宣传委员翁衡副教授说,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对于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她强调,作为学生党员,不仅要了解八项规定的具体内容和实践要求,还要深刻把握其精神实质,懂得八项规定关联着党的作风建设和党员形象。
老党员曾有春教授以《八项规定绘就作风蓝图 精神音符奏响时代乐章》为题,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的时代价值、党的作风建设的主要成效、党的作风建设的实践要求这三个问题做了深入浅出的解读,使学生党员很受启发,她们发言表示,在作风上要向老党员学习看齐,在形象上要向优秀党员学习对标,通过自身的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来影响和带动同学们向上向善,做到理想崇高、信仰坚定、勤奋学习、努力攻关、不负韶华,努力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支部组织委员袁金明副院长认真听取了大家的发言,认为大家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意义和要求都有较为深刻的认识,他说,“打铁先要自身硬”,对落实八项规定及其细则要做到内心认同、言行一致,努力以自己的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为党风建设当标兵、做贡献。他强调,党章党规和八项规定及其细则对学生党员和老师党员的要求和标准是一致的,只要是党员,就要做到严守党纪条规,就要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就要在群众中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开展的“党员师生面对面”活动,得到了学校党委组织部刘艳部长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书记汪先平院长的直接指导。(袁金明撰稿、宋红摄影,汪先平审稿)